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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记忆,启创今朝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中国林业产业40个关键词
2018-10-14 01:07:59    来源:中国林业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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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壮阔东方潮,奋进新时代。40年改革开放,不仅全面改变了中国,更深刻影响了世界。林业产业作为实施这项基本国策的重要领域之一,在多个方面推出重磅举措,在不同的历史节点为实现现代化提供了方案。为此,特梳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林业产业发展的40个关键词,或只能浮光掠影,表达一孔之见,但求为读者提供有益的信息或思路,为助推林业产业发展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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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冷秋

 

改期开放40年来,我国林业产业以其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科技强国做出的突出贡献,以其创造出的走在世界前列的辉煌业绩引起世人瞩目。


40年来,我国林业产业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在“生态文明”的响亮口号下从容地迈上了发展之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林业产业由小到大、由弱变强,不断拓展壮大,在我国国民经济基础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0年峥嵘岁月,40载风雨历程,我国林业产业在共和国历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篇章。


今天,我们选取40个关键词:改革、开放、领导、立法、承包、探索、绿化、治理、资源、防灾;法治、转型、造林、市场、科技、持续、生态、招商、传播、协作;林改、家居、“入世”、出口、展会、升级、产业、信息、宣传、组织;贸易、集群、责任、扶贫、研发、加工、品牌、服务、旅游、发展。希望通过“高瞻远瞩,改革开放开启林业产业新篇章”“斗志昂扬,跨越艰苦历程走向可持续发展”“意气风发,生态文明推动中国林业大突破”和“任重道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辉煌”四个章节的梳理盘点,为中国林业产业留住记忆,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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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瞻远瞩  

改革开放开启林业产业新篇章

(1978-1988)

 

改革

 

中国林业产业发展史是一部坎坷史、艰难史、曲折史、奋斗史。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后,我国国民经济迎来长期快速增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林业产业增长迅速,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扩大国民就业、保障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在整体林业产业发展中,有关林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改革至关重要。


早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党和政府就迅速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多等级的林业行政管理机构。1979-1988年的十余年间,无论是林业产业领域的机构设置,还是经济管理体制、行政管理手段,都发生了不少重大变化和发展。业内普遍认为,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中国林业产业跨过恢复阶段,进入加速发展期。


新中国成立以后,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先后经历了从林垦部、林业部与森工部分立、前林业部到农林部的变化,中央与地方的矛盾、木材供需的矛盾等较为突出,不易协调,从而制约了林业及相关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因而,不少有识之士呼吁要痛下决心,迅速扭转森林资源急剧减少的局面。改革的决心如钢铁般坚强。1979年,原农林部被撤销,分别成立农业部、林业部。同时,在中央的决策部署下,各省(区、市)的林业、农林厅(局)也相继恢复或者重建,从中央到地方的林业行政管理体系逐渐形成。


依托较为独立的组织机构,林业行政部门在这一时期做了许多重要工作,如加强林业法治建设、实施“三定”政策调动农民经营山林的积极性、推行植树造林、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以推进森工企业改革等等,上下一心的贯彻落实,大大推动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


正如中国科学院院士、第一任林垦部部长梁希先生所说:“我国森林机关绝少专名,大都与农业机关合并,合并固未为非也,而流为附庸,附庸犹未为损也,而流为骈枝,骈枝犹未为害也,而流为孽子……此中国近数年来森林教育、林业试验、林业行政之所以陷于不生不死之状态也。”因此,林业行政部门的独立及其权责的明确划分,是中央改革开放国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它也反作用于改革开放本身,为这股春风吹进林业领域奠定了行政基础和组织基础。


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以林业行政部门的改革为原点,我国林业产业管理体制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不仅在行政上更加明确、规范,更开始重视利用经济杠杆来管理林业产业,逐步减少用行政办法管理经济,并辅之以法律手段,使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综合地对林业建设进行宏观调控,促使我国的林业经济管理体制日益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

 

开放

 

实行对外开放,是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于开放的世界、开放的经济的客观要求。改革开放之前,林业长期被视为一项传统产业,林业产业的内容被人为地局限在木材生产上,难以融入世界潮流、在更大的市场上产生效益、促进繁荣。


虽然自50年代起,我国便开始通过参加世界林业大会等形式与国际林业界进行沟通,但真正实现多领域合作则始于1978-1988年这段时间。该阶段对外开放有着务实、多样等特征。


首先,在森林资源方面,我国与周边国家开启了合作开发的新篇章,达到了优势互补,为后续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当时,我国具有较好的生产能力、技术设备,而且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但是森林资源和资金不足。相比之下,俄罗斯远东西伯利亚地区资源丰富但劳动力短缺、日韩等国森林资源绝对量不足但资金丰厚,合作空间都很大。针对这些国家,我国林业企事业部门首先开始了实验性的合作。比如,80年代中期,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林业系统等开始对参与地区经济交流与合作表现出极高的积极性,相继在俄罗斯、日本、韩国从事森林采伐及其他业务活动;南方集体经济林区在引进国外资金技术、设备,开展中外林业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方面获得很好的收益。


其次,在林业产业贸易方面,林业产业的进出口能力得到很大提升。松香、木片、家具、珍贵木材、香菇和天然香料等传统产品出口量不断扩大。同时,我国除大量进口原木、锯材和胶合板外,还开始大量进口纸浆、纸及纸板。据统计,这一时期平均每年进口额为9.8亿元,充分满足了我国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用材需求,在缓解森林资源危机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最后,在国际合作和发展森林旅游业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有人统计,在这一时期林业系统累计利用外资6.74亿美元,外资对林业发展的作用日益明显。我国也开始对外直接投资,在外国兴办林业企业,同北美、南美和非洲等森林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接触和探讨,派专家考察相关生产项目。而如今大热的森林旅游业,也在此时有了肇端,对外特色森林旅游项目异军突起,国家森林公园开始修建宾馆、餐厅、商店等设施……


功不唐捐,多样的开放方式带来了丰厚的效益。1979年,我国林业产品进出口总额达到15.56亿美元,而这个数字在1990年前夕迅速增至45.26亿元,增长了2.9倍。保持势头,稳步前进,及至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主要的林产品进出口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开放新局面正在形成。

 

领导

 

早在一九五六年三月十八日,共和国缔造者毛泽东同志在听取中共林业部党组副书记、林业部副部长李范五等汇报林业工作时说:“林业真是一个大事业,每年为国家创造这么多的财富,你们可得好好办哪!”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相继对林业寄予厚望。刘少奇同志曾指示:“要后继有人,还要后继有林。”周恩来总理更曾明确提出:“搞社会主义要保护森林。”这些论述无不强调了林业发展的重要地位。


当历史的转角回到改革开放的浪潮发展中,党和国家领导人进一步将中国林业确立为长期性、基础性、战略性工作。邓小平同志说:“植树造林要一代一代永远干下去”;江泽民同志说:“植树造林要全党动员全民动手”;胡锦涛同志说:“发展林业经济,应对气候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又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些重要论断为中国林业发展奠定了前进方向,今天,让我们一起在改革开放进行时,共同梳理中国林业产业发展40年,先从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说起。


邓小平一生十分关注林业建设。他关于林业工作的批示、指示和讲话涉及范围非常广,几乎涵盖了林业建设的各个方面,形成了一整套林业建设思想。其中重要理论的有:

倡导全民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早在1958年,邓小平视察贵州时便提出“要搞好绿化”。随后,他又指出植树造林工作的经济意义、生态意义,号召植树造林不仅要全民参与,而且要发挥部队的作用,创造了军民结合搞绿化的宏伟景象。同时,他在绿化技术和资金方面都做出考虑,加大对修复、增加林业资源规模的扶持力度。


主张尊重规律,统筹兼顾发展林业。邓小平认为,要发展林业,首先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同时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1982年11月15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前驻华大使伍德科克时特别指出:“我们计划在那个地方(西北)先种草后种树,把黄土高原变成草原和牧区,就会给人们带来好处,人们就会富裕起来,生态环境也会发生很好的变化。”此类论述诸多,体现出邓小平同志优越的方法论和高瞻远瞩的长远目标。


提出林业建设实行制度化、法制化。邓小平认为,全民植树造林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事,但是想要惠及百年,“应有切实可行的检查和奖惩制度”。根据他的这一思想,中央先后制定了领导干部造林绿化任期目标责任制等重要举措。同时,林业有了诸多法治手段的支撑,比如《森林法》的颁布实施等。


在中央领导的带领下,林业系统奋勇争先,在部门领导同志带领下谱写出新的篇章。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历任林业行政部门部长(局长)为:梁希、罗隆基(森工部)、刘文辉、罗玉川、雍文涛、杨钟、高德占、徐有芳、陈耀邦、王志宝、周生贤、贾治邦、赵树丛、张建龙。改革开放后,林业领域领导同志的思想高度统一、一脉相承,始终聚焦于深化改革发展、实现转型升级这一发展目标上。从植树造林到生态文明,从开放市场到现代经济和高质量发展,我国林业领域的面貌翻天覆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改革开放精神从未改变。


对于改革开放这一特殊历史时期来说,以邓小平等领导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及以历届领导同志为核心的林业行政部门的发展思想和贯彻决心格外重要。

 

立法

 

1978-1988的十年间,我国林业立法得到奠基式的发展。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立法理念逐渐由“国家本位”转变为“权利本位”,即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幸福。对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只有把这种权利本位的观念推及到林业上,林农才能自觉自愿维护政策法律秩序,国家林业产业才能得到可持续的发展。


在这样的思想引领下,新中国第一部林业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很快问世。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成为改革开放后我国第一部规范资源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这部法律对林业资源培育、采伐、保护、发展和利用作出了一系列规定,使我国林业建设开始进入法治化轨道。在几年的实施之后,《森林法(试行)》经过修改磋商,最终形成了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新修订的《森林法》分7章42条,在稳定林木、林地的权属,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量,对林业采伐和木材实行统一管理,对林业实行经济扶持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补充。1986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原林业部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


《森林法》的颁布施行,对于有效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建立完善的林业法规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我国林业走上依法治林的轨道具有根本性意义。


与此同时,与森林法配套的各类林业法律法规条例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之中,如《中华人民共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都是在这一时期推出的。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政府根据《森林法》和林业行政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也纷纷制定出地方林业法规和林业行政规章。


有制度可循,还要有力量保障。1980年12月,林业部、司法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出《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检查、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1984年5月,国务院批准建立林业公安局,主要担负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的任务。林业、政法、工商行政等部门相互配合,查处了一批毁林案件,打击了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活动,遵守林业法规的观念深入广大群众内心。

 

承包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进一步实现林业领域的改革开放,全国林业系统还实行了多种政策手段,不断放宽企业发展空间,统筹协调投入产出,推动森工企业改革,其中一个重要举措便是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20世纪80年代初期,承包经营责任制一词开始进入森工企业视野。但这时,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运行机制还在不断地碰撞、完善之中。全国林业产业有了一定的改观,森林资源的利用得到调节。不过,林业产业领域真正摆脱困境、实现加速发展,则要追溯到1984年。


那一年,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为林业系统明确了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发展方针,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了抓手。在《决定》的影响下,经过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实行经济责任制、利改税、承包责任制等重大改革,林业领域增加了不少新的生机和活力,特别是在产业建设方面取得了成效。


这一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关注国有林区森工企业森林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的问题。198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研究解决我国国有林区森林工业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提出实行调减木材产量、逐年减少木材上调量、调整木材价格、增加森工多种经营贴息贷款、减免部分产品税及增加林业投入等扶持政策。与此同时,林业部还明确提出森工企业要实行“以林为主,综合利用,立体开发,全面发展”的方针,积极发展多种经营。


结合这些新的政策和新的措施,林业领域再次对承包经营责任制进行调整。1987年10月11日至13日,原林业部在北京召开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三省区森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座谈会。会议就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吉林省林业厅、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大兴安岭林业公司实行投入产出承包经营责任制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投入产出承包经营责任制初步方案要点。


1988年,结合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森工系统最终普遍推行了以“六包三挂钩”为主要内容的承包办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对控制森林资源过度消耗、促进更新跟上采伐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1978年-1988年期间,林业产业领域经济的发展始终是以开放为方向,在承包制度中得到最终体现。在一步步得到完善的承包制度中,为扭转森工“两危”(资源危机和经济危机)局面创造了条件。其结果是,政策实施三年后,全国森工企业仅靠多种经营实现的产值就达到了38.87亿元。

 

探索

 

“摸着石头过河”是改革开放初期的标志性语言。踩稳一步、再迈一步,大胆探索、稳妥求进更成为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精神内涵。


1978年-1988年期间,在整个林业领域,开展了诸多不同程度的探索。


总体来看,由于这一时期正处于森林观念的转型期,以木材为中心的传统林业和主要表现为多功能兼顾的现代林业的矛盾统一,充分反映在各项相关工作中。与从前不同,改革开放后,我国出现提高利用森林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的效能、挖掘森林资源高效持续利用等现代林业的特征。在认识上,虽然以木材生产为主、不断满足经济建设对林产品的需要这一指导思想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生态采伐与抚育并重效益观念以及由此确立的工作方针开始具体指导林业活动;在实践上,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的植树造林运动齐头并进,对违反自然规律的采伐行为的处罚力度不断增强。于是,“绿起来,活起来,富起来”成为这一时期我国林业发展的建设思路和理念。


具体来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由于人们对经济建设和与国际接轨的意识显著提高,不仅发现了林业产业新的生产经营领域和增长点,也尝试了许多林业产业治理、保护的新方法。比如,动植物进出口贸易日益频繁,相关贸易额较之改革开放前大幅增长,且进出口产品较之前有所升级;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得到重视,“大林业”的范畴被确立起来,各类动植物保护协会、研究学会纷纷成立;放宽农业经济政策,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调动农民经营山林的积极性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日后名声大噪、在防治水土流失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三北防护林”也是在这一时期创新酝酿出来的。1978年11月25日,国务院转批《关于在“三北”(东北、华北、西北)风沙危害、水土流失的重点地区建设大型防护林的规划》,规定:从1978年到1985年,在此地区建设8000万亩防护林,8年规划实现后再对其进行进一步规划。该工程横跨我国西北、华北北部、东北西部的新疆、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内蒙古、山西、河北、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等13个省(区、市)的551个县(旗、市、区),总土地面积达406.9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42.4%。在当时较为艰难的条件下筹备如此宏大的项目,足以体现党中央和林业领域改革发展的迫切心愿、高瞻远瞩的大局意识和顶层设计的探索能力。


此外,林业主管部门在这一时期加大了对科研工作的奖励力度。1987年,在中国林学会成立七十周年纪念大会上,中国科协、原林业部负责同志为取得林业重大科技成果的三个项目颁发了首届“梁希奖”,为长期在边远地区和基层工作的同志颁发了“劲松奖”,从此,林业科技工作者前进探索的动力更足、势头更猛。

 

绿化

 

为了扭转我国森林资源匮乏状况,改革开放后,党和政府倡导了一系列绿化祖国活动,可看作是群众性植树造林运动新的开端。


首先,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全民义务植树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全民性的、法定的、无报酬的、为国家和社会服务的植树活动。1979年2月23日,在邓小平的提议下,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每年3月12日为我国的植树节,此举显然是全民绿化祖国、植树造林运动的先声。一年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的指示》,明确提出“在实现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大规模地开展植树造林,加速绿化祖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实现大地园林化,把森林覆盖率提高到百分之三十,是全国人民一项建设社会主义、造福子孙后代的长期奋斗目标。”随后,《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相继出台,人民群众参与植树的积极性越来越高。正如英国林学家迈克尔所说,中国的义务植树,为全世界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同时,在西北地区大力植树种草。邓小平同志对我国西部地区的绿化事业特别关注。他多次提出,要把植树种草作为发展经济、致富群众、改善生态的重要措施,将植树种草与改善生态、脱贫致富紧密联系起来。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西北地区特色绿化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


除了积极倡导,当时,党和国家还建立了切实可行的检查和奖惩制度。邓小平及多位中央领导同志都曾特别强调,植树造林要注重质量,保证时效。其中,品种管理、后期管理、提高成活率等成为几个重点。党中央为此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如实行领导干部造林绿化任期目标责任制等,确保造林绿化的质量。


最后,邓小平还特别重视发挥军队在植树造林、绿化祖国中的作用。1982年1月,他对全军绿化工作作出指示:“军队在植树造林中,要积极地多做工作,除做好营区植树造林外,营区外十公里范围内,要与地方共同协商搞好植树造林。”随后,他对空军参加支援农业、林业建设的专业飞行任务提出要求,促使飞播造林正式纳入国家计划,并取得巨大成就。


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我国的绿化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据统计,1982-1988年,全国每年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达2亿多人,植树10亿多株。截至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每年以植树造林8000多万亩、封山育林7000多万亩的速度向前进展,人工造林保存面积居世界第一。

 

治理

 

改革开放的第一个十年里,恢复和保护森林资源问题开始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家在加大木材生产任务的同时,逐步加强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开展大规模的植树造林等行动。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林业建设曾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是缺乏科学性的植树造林活动、木材过量开采、防火防灾水平不足、毁林开荒等,也造成了森林资源的急剧下降。因此,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主要天然林区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森林资源危机,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生态环境恶化和相关企业发展困局。用材蓄积林、风景林、防护林等人工林也遭受破坏。


针对这些情况,1981年国务院发出《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对林业未来发展策略作出调整。1982年,林业部又发出《关于国营林场、苗圃进行全国整顿的通知》,紧随中央大势开展国营工业企业整顿。几个月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要求各地省委、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采取果断措施,限期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事件。此外,这一时期出台的林业基础性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也对保护森林作出了规定。198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盗伐滥伐森林案件改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通知》,又从执法力量上为森林资源治理提供了保障。


此外,对于改革开放中发生的新问题,党中央和全国林业系统也作出了积极的应对。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后,推行以“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三定”工作,各地通过林业“三定”,基本上稳定了山林权属,普遍颁发了山林权证书,改变了过去山林权属不稳、界限不清、责任不明的混乱状况,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取消集体林区木材统购统销,放开木材市场。但由于山林承包责任到户后,林政管理工作没有跟上,木材市场一放开,我国南方集体林区一度出现了乱砍滥伐森林资源的严重局面,在其他地区,因为分田、分山、分林而导致的破坏森林树木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对此,党中央特别打出了一套组合拳。一方面,林业部在北京召开南方11省林业厅局长会议,讨论研究南方集体林区木材开放以后的情况和问题。另一方面,出台《森林采伐限额暂行规定》等文件,甚至制定了有关治理南方集体林区乱砍滥伐问题的专门性文件,将采伐限额的制定与执行等落实到制度和实践之中。


这一时期也就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整治,取得较好的效果,为之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问世奠定了基础。

 

资源

 

为缓解木材供需矛盾,减轻东北、西北、西南国有林区木材生产压力,尽快改变我国森林资源布局不合理、水土流失严重、生态急剧恶化的状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相继开展了“一个基地、四大体系、一项工程”为主体的资源培育建设,以期改善林业总体布局。


“一个基地”。1980年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的决定》,明确指出:“为了加速我国林业建设,尽快解决木材和经济林产品供应不足的问题,各地应选择条件较好的地方和适宜的树种,大力营造速生丰产林,在资金和物资上给予重点保证,进行集约经营”。随后在试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的远景规划。


“四大体系”。即“三北”防护林体系、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沿海防护林体系和以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和珠江三角洲平原为主体的平原防护林体系。其中,除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正式文件出现较晚外,其他三大体系建设都已在1979-1988年间酝酿完成并正式推出。


此外,针对荒漠化问题,我国随后还推出了一项治沙工程,虽然推出时间靠后,但却与改革开放初期绿化草原的政策有不少相通之处。


在几项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重点工作作用下,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每年以700多万亩的速度向前发展。据统计,截至1990年,“三北”防护林共完成造林1.76亿亩,保存面积1.1亿亩,森林覆盖率已由1977年的5.05%提高到7.97%;平原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实现第一阶段目标,全国918个平原、半平原县中,已有516个达到平原绿化标准,实现林网化农田面积达到4.3亿亩。这些大规模的生态建设工程,使我国相当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林业资源管理利用方面,也取得长足进步。1979年以后,国有林区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一下、一稳、三上”(把过伐林区木材产量减下来;木材产量稳定在一定水平;把开发新林区、更新造林与抚育、综合利用和多种经营搞上去)的调整方针,深化改革,开始走出“两危”的困境。经过十年耕耘,90年代初期,全国生产木材达到5807万立方米,其中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工企业生产2002万立方米,比1986年减少近1100万立方米,已接近调整到合理定产水平。木材采运企业基本实现更新跟上采伐。已有10个国营林业局人工林面积超过百万亩,还有13个林业局人工林面积超过50万亩。国有林区已建立多种经营生产基地5000多处,多种经营产值以平均每年16%的速度增长。我国林业进入木材生产和生态环境建设并重的时期。

 

防灾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各类森林灾害频发。由于开发失当,森林灾害数量之多、发生之频繁都是空前的。为此,党和政府多次在相关文件中提出要重视森林防灾。不过,真正使防治森林灾害,特别是防治最普遍、破坏力最大的火灾成为全国林业系统一项重点工作的,却是1987年的大兴安岭火灾。


当年5月6日至6月2日,大兴安岭林区发生特大火灾。这是建国以来毁林面积最大、伤亡人员最多、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大火经久不灭,贪婪的火舌席卷了整个林区,造成人、畜、林等损伤无数,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根据当年统计,这场大火造成的直接损失包括:过火有林地和疏林地面积114万公顷,其中受害面积87万公顷;烧毁贮木场存材85万立方米;各种设备2488台,其中汽车、拖拉机等大型设备617台;桥涵67座,总长1340米;铁路专用线9.2公里;通讯线路483公里;输变电线路 284公里;粮食325万公斤;房屋 61.4万平方米,其中民房40万平方米。受灾群众多达10807户,56092人,其中死亡193人,受伤226人。


    火灾发生后,有关部门迅速组织救援。林业部扑火领导小组救灾办公室一方面调配人员扑火,另一方面开始收集全国各地向大兴安岭灾区人民捐献的资金、物资,并立即送往灾区。5月18日,林业部成立统筹国外援助工作小组,引导国外爱心人士参与救援。经过58800多位中外军民的融合奋战,火灾终于收焰熄灭。


灾情过去几天后,国务院便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关于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处理问题,会议作出《国务院关于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处理决定》,并作出对相关同志的处分决定。随后,国务院、全国人大又先后深入追究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责任,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处理。


客观地看,这一次火灾虽然造成了森林财产的巨大损失,但也为我国防范处置林业灾害积累了有益经验。此次处理灾情的过程中,舆论引导、号召群众、统筹国外救援力量以及事中事后的责任追究机制等得到探索,已初具雏形。


同年10月9日,国务院批转林业部《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报告》,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到非常重要的位置上,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度。在此基础上,经过对此事件中的经验教训总结,1988年,国务院正式发布《森林防火条例》,使我国森林灾害防治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森林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迈出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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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志昂扬

跨越艰苦历程走向可持续发展

(1988-1998)

 

法治

 

经过十年摸索与积淀,中国林业法律体系初步形成,林业建设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1988年-1998年这段时间,便是在此前基础上对林业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完善、深化的阶段。同时,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林业建设呈现出越来越显著的法治化特征。


其一,林业法律法规广度有所扩展、高度有所提升。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林业领域立法集中在林木保护方面,对其他森林资源及林业资源涉及较少。1988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继颁布施行,从作用领域方面对原有林业法律法规做出了补充。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又得以施行,将林业立法的意义上升到生态安全层面。


其二,林业法律法规更加细化,针对林业相关建设各个环节的法律法规开始出现。比如,198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林木种苗事业迈入法治化建设和管理的轨道;1990年,林业部颁发《木材运输检查监督办法》和《木材检查站管理办法》,对木材木料的运输、检查等方面作出规定。


其三,行政执法的机构设置更加完善、有力。1989年1月16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国发[1988]4号文批准森林警察列入武警序列,全部实行现役。1990年,林业部、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区林业、公安部门发出通知,实行林业公安领导干部“下管一级”制度,以加强林业公安队伍管理。同年11月12日,林业部批准政策法规司成立法律事务处,对外称林业部行政复议办公室,增强对林业法律事务的综合处置能力。此外,这一时期,林业部门还为森林公安下放了代行行政处罚权,以此来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威慑力度。


其四,法律法规的贯彻力度显著增强。1995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并于同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签署第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法律颁布仅2天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林业局便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贯彻实施《森林法》座谈会,敦促各地区各单位贯彻落实林业法律法规。


此外,对各有关单位开展从业资质许可审批和统一管理,也是该阶段法治化特征的一个重要表现。1989年5月31日,林业部印发《关于加强林木采伐许可证管理的通知》,开始实行全国统一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1995年,林业部发出《关于实行使用林地许可证制度的通知》,决定从1995年起在全国实行使用林地许可证制度,并对林地许可证的使用范围、审批单位与权限等作出明确规定。

 

转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历史性抉择,开启了我国的发展新纪元。为积极响应、落实基本国策,自1979年后,我国林业领域先后推行多种搞活经济、改善经营的改革举措,推动中国林业逐步走出“两危”困境。这一时期,林产工业发展步伐加快,一些设备、工艺先进的大中型人造板厂相继建成投产,同时各大林场开始把工作重点转向科学经营森林,均取得不菲成绩。


不过,由于自身资源匮乏及调控失当,放开木材经营后一度出现市场秩序混乱的状况,国家林业产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加重了资源趋向枯竭。党中央、各部门敏锐地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并为扭转局面作出了一系列强有力的调整举措。


1995年9月底,党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这份文件提出,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关键,在于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改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这些内容,在一个月前林业部制定、国家体改委和林业部联合颁发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中已有所体现。《纲要》规定:“森林资源培育要按照森林的用途和生产经营的目的划定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实施分类经营、分类管理。”12月,林业部在广州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的目标,重点部署了分类经营改革工作,力图根据市场预测定向培育森林资源,将基地建设和后续加工紧密结合起来,实行贸工林一体化经营,从而实现市场导向的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集约经营,同时关注森林生态效益的提高。


人们普遍认为,《纲要》的颁布实施,使我国林业改革进入新阶段。实现分类经营对于推动我国林业经营方式、管理制度、评价体系、组织体系等一系列相应变革有着重要意义,大大加快了我国林业建设的步伐。各省(区)相继于1996年开展森林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工作,并以此为基础逐步深入地在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完善林业产业政策,建立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和森林资源监管、运营并重的管理机制,建立布局合理、规则健全、管理有序的林业市场体系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探索。


此外,为了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林业领域还在推进山区综合开发、开展“科技兴林”、发展绿色产业等方面频频出击。因此可以说,1988年-1998年,是中国林业实现转型的关键阶段,是进一步开启可持续发展道路和科学发展的重要节点。

 

造林

 

如果说上一个十年是播种的季节,那么1988-1998年则是中国植树造林运动丰收的季节。这一个十年间,全国植树造林运动如火如荼地持续开展,森林培育取得显著成效,我国森林资源入不敷出的局面开始扭转。


首先,植树造林相关政策更加完备。1990年9月1日,国务院批复《1989-2000年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并对实施《纲要》提出四点要求。这份《纲要》提出了到本世纪末我国造林绿化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总体布局、建设重点和实施措施,是我国造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1993年,国务院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十条重要措施和要求,其中特别强调了坚持和完善各级领导任期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增加造林绿化投入,抓好重点工程,总体推进造林绿化水平的重要意义。


其次,专项建设工作取得成果。1989年12月,林业部在北京召开“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三北”防护林建设取得的成就,明确了今后的任务。“三北”地区的13个省、市、区的主管副省长、林业厅(局)长及中央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作为建国以来开展最早、最大的植树造林专项工作,对“三北”防护林建设进行的这次科学总结,为日后森林培育重点工程积累了经验。1989年,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启动,林业领域的“四大体系”建设工程基本成型。


同时,人民群众参与植树造林的热情越发高涨,主体更加丰富多元。1990年妇女节,全国“三八与绿色工程”新闻发布会召开,宣布从这一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三八绿色工程”活动,动员全国亿万妇女积极投身到种树、种草、种花以及各项防护林建设的活动中去,为加快国土绿化进程贡献力量。


此外,植树造林工作得到更多的物质支撑,得以可持续、大规模地发展下去。 1990年5月29日,世界银行董事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国家造林项目,由国际开发协会提供3亿美元信贷,用于建设98.5万公顷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


植树造林工作得到国际认同。1991年的世界粮食日,林业部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共同在北京举行了植树和庆祝活动。联合国粮农组织为了表彰中国政府在林业方面取得的成就,向中国政府颁发了植树造林银质奖。中国植树造林工作得到世界新闻媒体的报道。

总之,1988-1998年间的植树造林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影响力,取得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成果,不仅在当时将全国各地的造林灭荒工作推向高潮,更为植树造林工作的后续开展在组织、保障、宣传等方面提供了模型。

 

市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在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我国木材及其他林产品的流通,主要依靠国家计划实行统一调拨、统购统销,市场概念非常薄弱。


而1979年之后,林业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其中便包括对木材流通体制的改革。1985年开始,国家首先对南方一些集体林区取消木材统购,开放木材市场,允许林农和集体的木材自由上市,实行议购议销。此后,国家在木材流通中又逐步取消了大部分指令性计划和木材价格的“双轨制”,除一些地区制定木材收购最低价以保护林业生产者利益外,木材流通基本上推向了市场,购销双方直接交易,价格随行就市。


从90年代初开始,林业为适应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加快了改革步伐。林业部门明确提出建设林业两大体系的目标,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对森林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实行林价制度,建立森林资源经济核算体系和企业内部商品化交换体制,推行“三段式”改革(即在森林资源管理、木材采伐和木材销售之间建立企业内部的经济结算制度,实行商品交换)等。这些政策制度进一步推动了林业市场化改革进程。


例如,实行林价制度就是为了促进林业市场化、实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而进行的一项重要改革。其目的是为了体现国家对森林的所有权,林业企业对森林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实现从无偿拨交变为购买使用。


新《森林法》更明确规定: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在内的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这种法律规定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森林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有序流动(如青山、活立木交易)起到了法律保障作用,也将促进林业市场的发育。


为促进市场机制运转,此时林业领域还推行了许多激励措施。比如,1991年1月1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研究解决森工企业困难问题的会议纪要》,决定在增加投入、调整经济政策、减免税收、理顺管理体制等方面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实行重大扶持政策。随后,国家税务局发出《国家税务局关于东北、内蒙古林区原木减税问题的通知》,对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工企业生产的原木暂按5%的税率征收产品税。


在种种努力之下,我国林业产业市场在这一阶段实现跨越发展。1991年,国务院正式批准在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组建四个企业集团,开启林业领域集团发展先河;1993年,我国第一个国家木材和林产品交易市场——北京(国家)木材和林产品交易市场正式成立,林业市场走向更加透明、公开、现代的阶段;1996年,我国林机系统第一家上市股份公司——常林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一批在市场竞争中表现优异的中国林业企业接连涌现,中国林业市场更加活跃。

 

科技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发展市场经济,实现由粗放生产向集约生产的转变,提升生产效率和森林资源的利用率,强化林业产业科技支撑是题中应有之义。


1990年4月30日,全国林业科技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会上明确提出了“科技兴林”的任务和措施。同年7月12日,林业部印发《林业部科技兴林方案(1990-1995)》和《林业部关于加强林业科学技术工作的若干政策性意见》。中国林业产业内部刮起了一股勇于创新、实事求是的科研之风。


首先,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开展,科研机构活力增强,人员结构更加合理。 1989年后,科技、计划、财务、生产四位一体的林业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机制开始实行,科研立项办法演变为招标制、合同制。1995年“科教兴国”的口号响彻全国后,林业部又出台了“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林业科技体制改革新措施,明确了各级科研机构的方向、任务,大力推进了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技术开放和产业化工作。通过改革拨款机制,增加了筹集科技基金的渠道。通过改革领导体制,实现党政分开,促进民主和规范化管理,科研机构活力增强。同时,改革使科技人员数量和结构得到调整,趋向精简、分明的合理态势。


其次,林业科技研究平台建设加强,为林业科研提供基础条件。为了配合科技体制改革,加强林业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林业行政部门注重加强实验室、工程中心及野外生态系统定位站等科研平台建设,组织建成了一批重点科研平台。同时,建立了一批试验示范区,为开展研究、加速科技产业化发展提供了练兵场。


再次,贯彻实施《中长期科技发展纲要》,林业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研究发展迅速。《中长期科技发展纲要》于1988年组织编制,是一项面向21世纪的科技长远发展规划。林业首次被作为一个独立行业编制于其中。《林业中长期科技发展纲要》围绕“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一项产业,又是公益事业”的总体要求,提出了短周期工业用材林定向培育和高效利用技术、生态林业工程技术、现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和保护技术、木材深度加工和高效利用技术、森林植物资源多效利用研究、软科学在林业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中的应用研究、林业应用基础研究等7项科技战略目标、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除了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外,林业部门还在这一时期组织或参与了许多其他高新技术研究和基础性研究,取得丰硕成果。


国际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大批国外先进技术得到引进。这一时期,通过多种渠道争取资金,林业科研和推广机构购置了大量的先进科研测试和推广实验仪器,并邀请国外咨询专家进行讲解。同时,为林业科研人员提供大量的出国培训和短期考察机会。


最后,将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放在首位,狠抓科技成果转化和下沉。《林业科技兴林方案》明确指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是当前科技兴林的首要任务;1993年,林业部科技开发服务中心成立;在1995年召开的全国林业科技大会上,将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为加速林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摆在首位。通过多年摸索,林业系统提出了包括政府驱动、项目工程推动、自主转化以及合作开发等在内的多种模式用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到1998年底,全国共有县级以上的林业科技推广站2428个,经林业部或国家林业局正式命名挂牌的试验示范区51个,形成科研推广示范网络。


林业标准化工作、专利保护工作等也持续开展,我国林业科学技术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持续

 

改革开放后的第二个十年间,还有一件大事,即确立了可持续发展战略。


20世纪80年代初,联合国大会便曾向全世界发出呼吁:“必须研究自然的、生态的、经济的以及利用资源过程中的基本关系,确保全球的可持续发展。”


1992年6月3日至14日,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召开。会议讨论并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生命》等重要国际性公约,并充分肯定了“可持续发展”战略。


中国政府积极参与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各项工作。会议结束后,中国为履行大会提出的任务,在世界银行和联合国开发署、环境署的支持下,先后完成了多项重大战略和政策研究项目。当时,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的指导中国环境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第一条强调的就是“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从此,在全世界酝酿了数年之久的“可持续发展”概念正式进入中国林业系统视野。


1992年以后,中国政府先后提出了中国环境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一系列对策、方案和计划,指出了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目标和任务,可持续发展战略逐步确立。其中,由林业部于1995年制定的《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可看做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细化。


《行动计划》明确指出: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林业是重要的基础产业,肩负着优化环境与促进发展的双重使命,在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紧扣环境与发展的主题,《行动计划》还规划了中国林业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和对策,勾画了中国林业走向新世纪的宏伟蓝图,成为制定我国林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和促进中国林业整体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1996年,林业行政部门在北京举办了林业可持续发展培训班,提高林业产业从业人员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认识,并组织开展了林业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研究,编制《中国林业可持续发展国家报告》。全国林业系统积极落实报告精神,在生态建设、资源保护、开发绿色产业等方面不断发力。


总而言之,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影响极为深远,从那时起直至今日,可持续发展理念已成为中国林业产业有序推进的宗旨。

 

生态

 

1994年12月,林业部在合肥召开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林业改革、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基本做法,客观分析了当前林业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九五”林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提出了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系统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奋斗目标。这不仅是林业发展的新思路,而且是实现林业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的战略选择。


会议进一步指出,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就是要突破目前我国林业生态建设局部、分散、整体效益不高的状况,实现我国林业生态体系的系统化、配套化。一是抓住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构筑林业生态体系框架;二是抓面上的造林绿化,丰富林业生态体系的内容;三是抓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巩固生态体系建设的成果。


自生态体系建设概念提出以后,党中央各级领导干部始终高度重视。江泽民、李鹏等领导同志都曾就生态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并对生态建设作出高瞻远瞩的全面部署。随后,林业部积极响应号召,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外称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司环保处。


在重点生态工程上,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防沙治沙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平原绿化工程、黄河中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淮河太湖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辽河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都是在这一时期审批、启动的。此外,这一阶段还孕育出我国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各类重点工程呈井喷式爆发,不仅在数量上较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十年大大增加,更在内涵上由山林、平原扩展到沙地、河流。


在绿化美化环境方面,这一时期的森林覆盖率大大提升,城市公园建设、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持续开展。特别是对于华北、西北等地区,“三北”防护林有效阻挡风沙,遮天蔽日的沙尘暴不见了,人居舒适度显著提升,人民幸福感大大增加。


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面,实行采伐许可制度,严防乱砍滥伐,加强森林公安职能。1988年林业部印发《关于加强林木采伐许可证管理的通知》,标志我国迈入实行全国统一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的新阶段。同年12月5日,林业部颁发《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工企业试行采伐限额计划管理的决定》,我国开始实行采伐限额计划管理,随后几年内,采伐限额计划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盛行起来。对于涉林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也更加完善、有力,林业部为森林公安下发代行行政处罚权,森林执法的威慑力大大增强。

 

招商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做出《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此为纲领,我国加快了市场化进程。根据《决定》的精神,林业系统积极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林业经济体制和发展模式,明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林业的方针政策,确立了林业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提出了建立林业两大体系的奋斗目标,实施分类经营改革措施。


此后,我国林业招商引资迎来机遇期。


首先,林业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开展商业活动的政策举措。


1993年在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林业部提出:“走有中国特色的林业建设道路,更多地增资源、增活力、增效益,更快地绿起来、活起来、富起来。 ”


1995年8月,国家体改委和林业部联合颁发《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提出了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林业改革的重点是逐步开展分类经营,调整产业结构,完善产业政策,建立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和森林资产监管、运营并重的管理体制,建立现代林业企业制度,建立布局合理、规则健全、管理有序的林业市场体系,建立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林业宏观调控体系。


总体来看,这一时期的林业经济管理体制进行了多项重大变革。比如,开始重视利用经济杠杆来管理林业经济,逐步减少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辅之以法律手段,使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在广大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各山区、林区认真执行“三定”方针,调动了广大群众生产积极性。在农村,出现了大量林业专业户和新的经济联合体。在国营林业企业中,经营自主权扩大,落实生产责任制,由单一经济决策改变为国家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经济决策,调动了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木材以商品形式进入市场流通,林业市场开始发挥调节作用。集体林区取消木材统购,开放木材市场,变统购统销为议购议销。林业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开始发挥基础性的调节作用。国家林业管理部门,更多地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综合地对林业建设进行宏观调控。我国的林业经济管理体制,日益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


其次,林业领域投资路径得到扩展,山区、乡村也开启招商模式。


  如,在一定程度上放开一些地区的使用权。1994年,林业部在山西吕梁地区召开拍卖宜林“四荒”(荒山、荒坡、荒沟、荒滩)地使用权研讨会,总结交流各地拍卖“四荒”的经验,研讨有关政策措施,讨论修改《林业部关于集体宜林“四荒”拍卖的规范意见(讨论稿)》。林业部副部长祝光耀主持会议并对拍卖宜林“四荒”地使用权工作提出十项原则。


为了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从1996年开始,在国有财政信贷的支持下,各地积极推进以林业为龙头的山区综合开发,鼓励和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多种形式参加山区开发和兴办绿色产业,改善山区生态环境,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事实证明,这些招商引资手段起到切实作用。到20世纪末,我国已经建立114个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县,山区林业综合开发取得明显成效,人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

 

传播

 

改革开放后,党和政府对信息资源的利用和信息制度的建设高度重视。早在1984年9月,邓小平便提出“开发信息资源,服务四化建设”的响亮口号。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这是改革开放后,中国在党的文件中首次阐述政务公开的理念。从此,信息公开特别是政务公开的相关建设在我国开展起来。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全国林业系统迅速布局,力图打造更加开放透明的信息发布与社会协商对话机制。特别是1995年4月11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成立林业部宣传中心和林业部信息中心后,全国林业宣传工作和贯彻落实工作都有了抓手。在林业部宣传中心和信息中心的推动下,植树造林等重点工作为人们所熟知,我国林业工作获得更多的社会美誉。同时,市场与政府的沟通也因此更加方便快捷,各类招商引资、投资风口事宜能够在第一时间传达到各地区各企业间,大大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


为了提高宣传效率和覆盖面,更好地适应林业产业发展情况,1998年1月1日,《中国林业报》更名为《中国绿色时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题写报名,足可见国家对于林业宣传工作之重视。《中国绿色时报》改版发行后,在国内外产生巨大影响,为我国林业领域宣传和舆论引导立下了汗马功劳。创刊当日,《中国绿色时报》即在第一版显要位置刊发151位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签名的《行动起来,拯救黄河》呼吁书,疾呼社会各界以实际行动拯救黄河。由此,以《中国绿色时报》为首,我国林业产业领域刊物呈现出以社会效益为前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发展特征。


《中国绿色时报》主管或主办的各类刊物,也始终秉承着报纸创刊时的理念,对林业产业发展殚精竭虑、创造积极影响。比如,本刊自今年加入《中国绿色时报》这个集体后,便始终坚持为社会和人民服务,为林业发展、扶贫攻坚、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点工程服务,为林业企事业单位更好发展而服务,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和国家林业产业动态,助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 


  此外,我国在这一时期更加注重林业资料编纂工作。1997年12月31日,林业部通过会议决定,编纂出版《中国林业五十年》。这本书填补了对建国来我国林业发展史料的空白,更开辟了林业领域编年体传记的先河,此后,以这种形式出现的资料文档越来越多,林业领域的宣传工作扩展了时间维度。

 

协作

 

林业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民生产业,是涉及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多个门类、多种产品复合产业的集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林业产业发展迅速,基本保持着与国家经济总量的同步增涨。从家居、纸张到建筑材料,林产品的身影无处不在,在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林业领域的内涵不断丰富,1988-1998这十年间,林业产业已细分为很多专业领域,大而全的领导十分困难。加之“政企分离”制度的贯彻落实,政府和企业之间急需一个润滑剂的角色,各类林业行业协会便应运而生。


所谓林业行业协会,是介于政府和产业组织之间的角色,是林业产业和林业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林业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位置,决定了林业行业协会存在的重要意义。从国外经验来看,作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之间联系环节或者桥梁纽带的中间组织、行业协会的发展,不仅有利于政府、经济主体、市场之间的沟通,以便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更加科学和高效率,而且有利于建立一个公平透明的经营环境,促进整个产业有序、健康的发展。


业界普遍认为,我国全国性的林业行业协会大多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自1993年中国竹产业协会成立以来,我国林业行业协会蓬勃发展,如今已经成为一支不可小觑的力量。有人统计,仅截止到十年前,我国便已有全国性林业行业协会16个,主要集中在家居、造纸、竹木产业和林业机械等领域。省级林业行业协会310多个。其中,与生产类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林业行业协会占到总体数量的90%,与服务流通类相关的林业行业协会占到总数的10%。


与此配套的是,林业行业协会的协作职能得到了扩大和细化,专业委员会数量也不断增加。1993年后,我国林业行业协会的工作手段和方法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始终在逐步提高,建成了自己的舆论阵地,推动了自身领域的发展。


基于这一阶段协会工作的经验积累和总结,我国于新世纪又涌现出一批优秀行业协会。其中,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便是一家。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是由国内从事森林培育、林木种苗、林特产品采集加工、木材生产、人造板、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森林食品和药材等国有、集体、民营、股份制、合资的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行业性社会团体。联合会的具体业务由国家林业局归口管理。作为一家覆盖范围广、专业能力强、影响规模大的行业组织,其宗旨是,按照国家关于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全国林产品生产、加工、贸易等企业单位,开展国内外林业产业相关技术、信息合作与交流,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纵观其发展历程,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始终服务会员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充分发挥了联合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中央领导、民政部领导、国家林业局领导及各会员单位的一致好评,被民政部授予4A评级殊荣。


总而言之,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是林业行业协会相互协作的年代。这些协会的建立与发展,长远而深刻地影响着林业产业的经济格局和未来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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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气风发

生态文明推动中国林产大突破

(1998-2008)

 

林改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当以生态文明为标志的人类文明新形态成为大势所趋时,绿色发展便成为当今产业变革的方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推动产业变革,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


在我国林业发展历程中,集体林的产权落实问题一直是相关制度改革的焦点。据统计,我国有集体林地25亿多亩,占林业的半壁江山。但由于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明确,集体林业发展出现了“三难”:造林难、育林难、护林难。因此,改革集体林权制度势在必行。


人们普遍认为,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才能“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民发展林业,不仅有利于为增强林业竞争能力提供支撑和手段,更有利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


历史上,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历了土地改革时期的分林到户、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山林入社、人民公社时期的山林集体所有统一经营阶段、林业“三定”阶段。而从2003年开始,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新的全面深入的阶段。


是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决定》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而首当其冲的是集体林权制度。有人认为,这是近20年来党中央颁发的关于林业最重要的一个决定。在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的要求下,规定分包到户的责任山,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同时要“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


而在《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发布之前,福建武平被选择为改革试点,并取得初步成功。2003年4月,福建省出台《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次月该工作便在全省推开。随后,江西、辽宁等省按照中央林业决定精神,亦纷纷加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行列。


这次改革,从明晰产权入手,将集体林地按照人头平均分配到户,在保证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的基础上,既将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分配给农户,又明晰了产权,确立了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真正实现了“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给予了林农真正意义上的物权。其中,福建省把集体林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明晰到户,建立以林农为主体的微观市场经营主体,放活山林经营权,落实林业经营者对林木的处置权,确保林地经营者的收益权。江西省的改革内容则主要包括: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等。


在这些实践基础之上,国家林业局先后于2005年4月、6月发布了《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国家林业局关于继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指出了要“深化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的途径和模式,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此外,当时国家林业局还推行了一系列促进林改贯彻落实的举措,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依法进行林权登记发证,推动建立全国第一家林业要素市场,促进林农林地经营权公开拍卖,等等。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了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将其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了要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同年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国家林业局正式提出,要坚持把林业改革作为“十一五”时期林业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作为加快林业发展、推进新农村和新林区建设的突破口来抓,全面推进各项林业改革。从此,林改成为一项功在千秋的持续性工作。


    这一时期的林改工作,无疑为林业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全国各地大力发展以林木种植、经济林培育、竹藤花卉、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等为主的林业产业,建立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支柱产业,涌现出一批林业经济强县,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就业。

 

家居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人和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住宅面积得以扩大,家居行业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回顾30年的历程,可谓“一路风雨一路歌”。中国家居业从传统的手工业发展成为具备相当规模的现代工业化产业,出现了一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家居明星企业和家居配套产业,家居市场呈日益扩大之势,中国的家居工业在国际家居生产、技术和贸易中已占有一定地位。


我国家居行业发展,关键节点便在1998-2008这一时期。20世纪初,个人购房代替单位购房,成为了市场的主流。这一变化表明,房地产行业正式成为市场经济的一部分。此后,国家先后推出一系列举措,刺激了房地产及相关装修、家居市场的大爆发。


首先,中国家居品牌不断发展壮大,进出口贸易额节节攀高。1998-2008年这一阶段,我国开始从单一的以OEM模式向海外输出中国制造,转向国内企业不断收购海外品牌,借势布局。这一时期,随着中国中产阶级新兴市场的扩大,中国人的品牌意识和消费能力都有所提升,曲美、大自然、顾家等在本土盈利的老牌企业都将视野扩展到了海外。同时,家具行业进出口贸易额颇为可观,据统计,仅2006年,中国家居出口额便超170亿美元,成为世界上第一大出口国。


其次,产品升级,服务升级。改革开放40年,百姓生活中的“三大件”不断变化。家居产品日益与国际接轨,客厅硬邦邦的椅子不知何时变成了柔软舒适的沙发,卧室里冰冷的床板也在时代变迁中换成了厚厚的床垫,壁纸、瓷砖、地板……这些更符合现代生活的产品不断涌现,一大批相关企业发展起来,并在世界范围内取得关注。同时,本世纪初,消费者开始青睐“集成家居”的模式,安装、美化、质保等服务的价值凸显。


再次,家居销售渠道发生重大变化。70年代,从公家申请到凭票供应,买家居“难如上青天”;80年代,家居产品进入百货商场和展销会,渠道成本颇高;90年代,家居卖场和家居品牌独立店风行国内,有了固定售卖网点,家居行业更加偏向“体验”;新世纪初期,以居然之家、红星美凯龙为代表的家居卖场成为消费者购买相关产品的主要渠道。人们普遍认为,2000年前后,中国家居市场迎来了黄金10年,呈现井喷式发展。


最后,国外家居品牌进驻中国市场。1998年,宜家家居进入中国,首选城市为上海,国外相关企业第一次叩响了中国家居市场的大门。国内产品“走出去”,国外设计“引进来”,家居领域国际合作交流书写新篇章。

 

 “入世”

 

2001年初冬,伴随着卡塔尔多哈世贸部长级会议上的一声槌响,世界贸易组织向中国张开了怀抱。中国融入自由贸易的国际舞台,改变了自己,影响了世界。中国成为多边贸易体制的积极参与者、坚定维护者和重要贡献者,从那时到现在17年的时间轨迹,勾勒出中国不断扩大开放、与世界同行的时代印记。


入世使中国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林业对外贸易也享受了入世红利。中国林业产业由此迎来了新一轮的跨越式发展。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顾问张森林曾说:“入世给中国林业产业带来的好处,怎么评价都不为过。”


2001年起,中国林业产业从全球产业链的低端出发,以“跑龙套”的配角身份,用Made in China的高效和勤勉,将国外的技术、中国的劳动力和开放的全球市场三者有效结合,取得在过去林业人想都不敢想的成就。


2006年之后,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由逆改顺,如今已成为林产品出口大国,松香、人造板、木竹藤家具、木地板产量跃居世界第一,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世界第二。目前林业对外贸易市场出口国家和地区占到与我国有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总数的93.8%。


入世以来,中国林业产业获得了更加广阔的对外贸易成长空间,走出了一条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的道路,完成了从世贸组织的新成员、参与者到推动者的角色转变,站在新高度的中国林业产业以自己的努力重塑了和世界的关系。


    悉数中国地板品牌企业,大自然、世友、久盛、生活家都刚好诞生于2001年,和入世的时间重合,这并非偶然,这些品牌企业的成长轨迹正是入世10年中国林业产业黄金10年的发展缩影。正是入世的竞争与机会激发了中国林业企业的内在动力和活力。随着入世之后市场舞台的扩大,机会的增多,中国林业企业的经营理念也在发生着变革,从小打小闹到做大做强,从单脚跳到双腿跑,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中国林业产业充分分享了入世带给中国的红利。


    虽然林业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并非一帆风顺,但面对“不顺”的态度却在不断改变。入世前,每当遭遇“洋官司”,国内企业不知所措,基本无人应诉。入世后,越来越多的企业从怕规则、不熟悉规则,转为掌握规则、善用规则,应诉率已经上升到90%。以林业产业国际维权的突出代表深圳燕加隆公司为例,为应诉国际巨头,自主研发核心技术,从被动应诉到主动反击,已经取得国际贸易摩擦7战7胜的战绩。


鼓励与扶持企业走出去的战略政策只是林业对外贸易政策之一。入世之后,林业对外贸易政策也跟随国家整体贸易政策逐步调整,迈向建立开放的、符合WTO基本规则的、具有中国特点的自由贸易管理制度。


对于入世之后政府部门的角色定位也相应发生了改变。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深化,企业主导外贸发展模式将替代过去的政府主导外贸发展模式。在政策制定和调整过程中,充分调动市场主体——企业的积极性,政策调控只是起到补充、引导市场的作用,而不是凌驾于市场之上。这在客观上要求我国贸易政策的中心和重点,将主要向微观主体、微观环境的塑造方向转移。


没有因让出一块“蛋糕”而丢掉机会,市场发展空间反而变得更大;没有在入世后的竞争中不堪一击,产业活力与竞争力反而变得更强。这就是“林”字招牌为入世17年交上的完美答卷。

 

出口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林业产业顺应国际经济一体化、国际贸易自由化潮流以及世界林产品需求日益增加的趋势,不断壮大和发展自身生产规模,增强和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使中国林业产业的生产和供给能力显著提升,林业产业的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林产品对外贸易也随之扩大。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在增加林产品进口的同时,中国向其他国家出口的林产品在数量、品种、质量上都有巨大提升。以胶合板为例,其出口总量从1997年的43.8万m3猛增至2004年的430.6万m3,将近翻了10倍。林产品出口不仅可为中国创造可观的外汇储备,增加人民收入,分担就业压力,同时可为森林生态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是构建健康、完备的林业产业体系的重要环节。


这一阶段中,我国林业出口贸易由逆转顺,中国产品在世界市场中占据的比重越来越大。我国林产品贸易品种多达1068个,主要包括原木、锯材、胶合板、木制品等。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林产品出口总额为712亿美元,同比增长13.74%。


此外,1998-2008年,我国林业领域出口产品再次扩容。松香等传统型产品稳固创收的同时,木制家具、胶合板、干鲜菌等具备技术含量的再加工产品受到国际市场的青睐,在全球市场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可以说,这一时期的出口贸易中颇蕴含着转型升级的趋势,这与当时国内社会、文化、经济、技术发展既为结果,又成为促进其进一步发展的刺激因素,为日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提供了重要基础。如今,依托于“一带一路”倡议,我国林业产业正在加快结构优化调整步伐,精加工产品贸易规模迅速扩大。


但是,随着国际贸易经济竞争的加剧,如何创新林产品贸易发展模式、进一步实现林产品贸易出口转型升级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二十世纪前后的这段经验证明,优化我国林产品出口贸易环境、优化林产品贸易结构、积极拓展林产品贸易出口利润空间缺一不可。同时,要加大林业产业科研投入力量,培育林产品竞争力,以此跨越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增强我国林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要发展多元化林产品贸易出口方式,依托新兴市场,促进我国林产品国际贸易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我国林产品的国际知名度。要不断推进林产品国际认证体系建设,增强我国在林产品国际贸易中的话语权。

 

展会

 

随着我国林产会展行业市场的国际化,以及我国林产会展企业的日趋成熟,林业重点综合展会已成为全国林产品和林业高新技术集中展示的重要平台,企业合作交流的桥梁,发挥了林业产业助推器和新引擎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会展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并以平均每年20%的速度增长。在国家的“十二五”规划中,会展行业被列为了国家的5年规划,在服务业体系中的地位获得了提升。


我国林业产业不少优秀展会都是在本世纪初涌现的。比如,中国北京国际门业展览会便创立于2002年,当时只有几十家企业参展,展会面积也仅仅3000多平方米。


这一时期,由于国民经济、服务业整体得到快速发展,林业会展的成长速度颇为耀人。创历十年后,中国北京国际木门展览会规模已达到11万平方米,与会观众近10万人次,参展企业近千家,迈入世界顶级大型展会的行列。


专业展会对相关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是深远的。这一时期积极参与中国北京国际木门展览会的TATA木门、重庆星星木门、天津龙甲木门、吉林兄弟木门等,纷纷创出了品牌,成为一家家注资百万、千万,资产过亿,分公司遍布全国的大型企业。可以说,这些企业正是与林业会展共同成长起来的。


其实,1998-2008年这段时间,对于林业产业会展来说正是黄金机遇期。首先,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带来巨大的信息缺口,买卖双方都急切需要一个途径进行沟通交流,因此无论是参展方、采购方还是普通消费者,参与展会活动的愿望都是非常迫切的;其次,这一时期有诸多宏观上的经济刺激因素,比如加入世贸组织等,不断为展会规模扩大增添动力,使展会发展势头久久不息;最后,最具竞争性的互联网技术方兴未艾,网络购物尚未成为主流,3D模拟技术亦不成熟,还构不成流量分流的威胁,会展可谓“一家独大”。


发展至今,全国的林业产业展会中有规模、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化展会大概有十几个。我国每年举办各类林产品交易博览会100多个,其中4个展会是由原国家林业局会同黑龙江、山东、浙江、福建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国家级林业重点综合展会。


芸芸展会之中,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即林博会地位特殊。林博会是经由国务院批准,原国家林业局主办的规格最高的林业产业展会,创立于2007年,每四年举办一届。林博会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展现我国林业发展新面貌新成就的林产品贸易与交流平台,甫一成立便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赞誉。以“展示产业成就、检阅产业队伍、扩大交流合作、推动转型升级”为宗旨,林博会通过丰富的展览、贸易活动和新颖的展会设计,全面展示了林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和深刻的森林文化内涵,为世界开启了观照中国林业的窗口,为中国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商机。


倚靠市场繁荣搭建会展平台,借助平台力量提速林业产业。林业产业展会经过黄金时期的沉淀,将更具备反哺市场、扩大消费的能力,为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贡献独特力量。

 

升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林业转型升级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到1985年,这个阶段是以伐木为主独木支撑的产业林业阶段,是超伐木材的时期。超负荷大力度的开采资源,给林区留下了严重的资源赤字和生态赤字。


    第二阶段是1985年—2000年,治危兴林的阶段,抚育山林资源、发展替代产业成为各地工作的重点。


第三阶段是“两期”天保工程阶段。1998年长江流域和松花江、嫩江流于发生特大洪灾,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云南、四川等12个省(区)国有林区开展天然林保护试点。2000年国务院批准了国家林业局、国家计委、财政部、社会保障部上报的《长江上游、黄河上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天保工程一期全面实施。当时,工程范围包括17个省(区)、直辖市的734个县和163个森工局,工程实施期为2000年到2010年,工程规划总投入962亿元,规模极大。目前,两期天保工程已经走过15年,主要是立足于林业的生态恢复和补偿,发展生态林业。


总体来看,三个阶段体现出我国林业产业整体趋向,即由单一向多元、由粗放向集约、由利用到保护、由第一、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变,林业产业的内涵不断深化,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概念日益凸显。特别是第三阶段天保工程的实施,是我国林业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的重要标志,具有里程碑意义。这一时期林业产业升级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森林资源实现恢复增长。天保工程实施后,累计少伐木2.2亿m³,减少森林资源消耗3.79亿m³,森林面积不断增长,森林覆盖率不断增加,林木蓄积净值大增。林业产业的原生资源越来越丰富,可持续发展道路充满希望。


林业产业基础性建设工作频频推进,成为保证相关职工收入、提高社会效益的重要途径。这一时期,国家加大对林业产业的投入力度,国有林区职工平均工资增加了一倍还多,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也得到系统落实,林业产业重要工程成为脱贫抓手,维护了林区的社会稳定。


多种经营方式得到探索。林业从业者广泛开展林果采集、林下种植、养殖、森林旅游等多种经营形式,森林山庄、休闲垂钓、良种育苗基地等一批短、精、快项目被发展起来,初步实现了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同时,林业产品品牌档次提高,高附加值种植业和养殖业得到推动。


作为最大规模的绿色产业,林业产业时刻处于加速转型发展的需求之中。从1998到2008,林业人在产业升级道路上苦练内功,为增强自身竞争力,谋求进一步发展奠定了不可或缺的基础。

 

产业

 

    林业产业涵盖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其中,第一产业主要包括林木培育和种植、木材采伐和运输、林产品采集等,第二产业主要包括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等,第三产业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风景名胜区管理等。


林业第一产业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的生态产业,也是农民最适应最熟悉的具有巨大综合效益的绿色产业。林业第一产业自新中国成立后便蓬勃发展,千禧年后,因天保工程等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产业发展重点由开发变为保护,更加符合科学发展和生态文明的观念。林业第一产业开始更加重视提高造林和森林抚育补助标准,完善相关金融政策,种植珍贵树种,研究杜仲、山桐子(油葡萄)、元宝枫等果材两用树种,发展中药材等林下经济,等等。


林业第二产业是绿色产业的主体,是培育生物质材料产业、生物质能源产业、生物制药产业、生物肥料产业、生物农药产业的摇篮,是具有巨大开发潜力的生物产业。1998年后,不断扩大的国内、国际市场,日新月异的林业技术创新,促进林业第二产业进入前所未有的机遇期。竹缠绕复合材料技术的突破,为把竹产业培育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开辟了美好前景;石墨烯、乙酰丙酸生产技术的突破,为将森林生物质变为高附加值的生物质材料开辟了广阔前景;农林生物质气化多联产技术的突破,为生物质发电和生产生物碳基肥、生物农药找到了有效途径,特别是生物炭基肥的大规模生产和使用,将成为我国已退化土地实现逆转的起点;生物提取技术的突破,为我国振兴中医药、生产保健品展示了难以估量的发展前景……


林业第三产业是当前发展最快的绿色产业,是最具活力的旅游康养产业,也是能够让亿万农民走上富裕之路的森林标志产品产业。林业第三产业主要包括两大块,第一块是生态旅游休闲产业。全球旅游业已经保持了70年的高速增长,在全球旅游业高速增长中,中国旅游业是发展最快的,在中国旅游业高速增长中,生态旅游业又是发展最快的。特别是随着森林康养的兴起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我国的这一产业仍将处于黄金发展期。第二块是森林生态标志产品产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正在组织实施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打造无重金属污染、无农药残留、无抗生素、无激素的“四无”产品,这项工程的实施,可以让林区无数的优质林产品和大市场连接起来,可以让全社会能够买到真正的优质的健康的森林生态食品,可以使小规模的优质林产品变为大规模的优势支柱产业。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我国已从世界上林业产业最落后的国家之一,变成了世界上林业产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我国林业产业产值已从1994年的1337.5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7.13万元,23年增加了52倍。未来,我国的林业产业一定会更加兴旺发达,我国的绿水青山一定会成为金山银山,我国的广大乡村一定会走上振兴之路。

 

信息

 

进入21世纪,社会与经济发展表现出的最突出的特征,就是世界进入了一个信息化时代。“信息化”已经成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以及一个行业综合实力或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我国林业产业经历了从粗放式经营到集约式经营,再到现代林业产业建设的三大跨越,其中,信息化建设是我国建设现代林业产业的重要标志。


我国林业部门从80年代初开始使用DBMS进行生产管理,采用的是局部引进,局部消化的方式。80至90年代末,原林业部在1992年设立信息中心,开始了信息化建设的点滴积累,提出了“数字林业”建设目标,建立了森林资源数据处理系统(DPS)、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MIS)、森林资源决策支持系统(DDS)、林木良种管理信息系统、主要经济树种在线查询系统等。


经过数年沉淀,“数字林业”建设进展顺利,林业信息系统已覆盖全国,基于“3S”技术的森林资源、造林绿化和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现代化林业管理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尤其是提出了“精准林业”的概念,即尽可能的应用现代高新技术对有关林业生产、经营管理、战略决策过程中的自然、经济和社会信息进行收集、存贮、传递、处理、分析和利用,建立包括林业数据库、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森林资源核算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专家系统、模拟模型系统、计算机网络、遥感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远程通讯等一体化、智能化、数字化的现代林业技术体系,而这一切都必须依赖于信息技术。


2008年,中国林业产业2008­—2009年度中国林业产业信息服务座谈会暨《中国林业产业》杂志编委会召开,此次会议贯彻落实2008年初国家林业局党组提出的抓好政府林业产业网、中国林业产业信息网络、办好《中国林业产业》杂志和颁布《中国林业产业发展报告》四个信息服务平台的战略构想,发挥行业协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于信息服务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同时分析了全国林业产业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阐述了新时期开展林业产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如今,现代信息技术已经成为了实现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标志。信息化的发展以其极强的渗透力和催化力,对各个行业都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林业产业发展既需要发展经济,又要加强现有资源的保护,因此对林业产业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这两方面都需要现代信息技术来支撑。只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起林业资源监管系统,解决好“资源分布在哪里”的问题,才能保证对现有资源的宏观调控。再者,改变林农贫穷落后的状况,关键的一条就是要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信息化,解决好农民获取信息困难的问题。农民迫切需要先进实用的林业科学技术,需要了解消费需求、供求走势等市场信息,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增强发家致富能力。

 

宣传

 

原国家林业部部长高德占在一次全国林业宣传工作会议上说:“林业宣传是林业各项工作的第一道工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林业经过四十年的发展,森林总量成倍增长,生态环境迅速恢复,秀美山川的愿景正在逐步变为现实,生态文明目标也正一步一步向我们靠近。取得这样的成就,除了全国人民在党的方针政策的正确指引下真抓实干外,林业宣传工作是功不可没的。


例如,我国开展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工程建设时正是因为首先抓了宣传,才使得这一工程得以顺利实施并取得了国家投资少、造林质量特别好、国土绿化成果特别大的突出成就。


宣传林业首先要研究林业。要紧紧围绕林业的中心任务,把握林业发展各个时期的特征,在宣传形式上不断创新,突出重点,追求宣传的最佳效果。要沉下去,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活动。要办好林业报刊。林业大量的信息需要传播,仅仅依靠党报党刊是不够的,应该有自己的传播渠道,林业报刊就是传播林业信息的主要媒体,是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平台,因此办好林业报刊非常重要。


在这样的思想引领下,2004年1月,《中国林业产业》杂志应运而生。


《中国林业产业》杂志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管,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中国绿色时报主办的林业产业月刊,以“第一时间报道林业产业政策、全面介绍中外林业产业动态、客观反映业界声音、努力推动业界科技进步、引导和促进林业产业发展”为宗旨,是林业产业政策导向的风向标、展示林业企业风采的平台、了解国内外林业产业信息的窗口。


自创刊伊始,《中国林业产业》杂志始终以行业发展为己任,殚精竭虑为林业产业鼓与呼。一方面,杂志服务领导,忠诚反映林业领域的重要文件精神,为林业产业系统内及时播报大事小情,为各企事业单位提供政策指导;另一方面,杂志成为林业产业相关企业的益友,积极为企业朋友提供形象展示的空间,搭建其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桥梁。


风雨兼程中,《中国林业产业》杂志经历了种种变迁,最终形成了今天包括纸质刊物、新媒体、视频媒体在内的全媒体传播矩阵,实现了量级传播,蜚声业内。从这本杂志的发展历程之中,便可见得千禧年后林业宣传的声量。


    这一时期,林业宣传的内容都十分丰富,突出以下四个重点:一是普及林业知识,全国各地出现了一些林业科技知识刊物,致力于将林业实用技术传授给广大林业生产经营者,指导和帮助他们适地适树、科学经营。二是传播生态文化,促进林业的生态功能和价值逐步为社会所熟知,使关爱自然、敬畏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促进全社会进一步树立生态保护意识、绿色发展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形成绿色、低碳、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三是实施舆论监督,披露违破坏林业资源、挤占挪用林业资金、不作为和乱作为等典型案例,要建立涉林舆情预警机制,及时发现舆情、处置舆情,并在案件查处和舆情处置工程中推进工作,改进作风。四是弘扬行业精神,讴歌林业建设成就、树立行业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行业精神,提升行业形象。 


    总之,这一个十年间,我国林业宣传格局基本实现,告别了从前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形成较为稳定的林业舆论传播模式。

 

组织

 

一个成熟健康的社会,应该是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种力量协同发展、良性互动的。只有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三类主体,发挥自身优势,合理分配公共管理职能,才能实现社会公共事务协调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


在各类专业协会的运营基础上,改革开放后的第三个十年里,林业产业力量更加壮大,涌现出几家综合性的、极具影响力的社会组织。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便是其中翘楚。

2007年8月,中国林业产业协会应运而生,2010年更名为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利用自身独特优势和条件,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完善产业政策、加强行业自律、发展绿色产业、服务会员企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漫漫历程中,联合会承办第一次全国林业产业大会,创造性地起草首部《林业产业政策规划》,编辑出版第一本《林业产业发展指南》;支持会员企业跨国维权,使其成为我国第一个赢得“337调查”诉讼的林业企业;举办首届中国森林生态产品成果展,搭建生态产品展示的“舞台”……每件林业产业大事的背后,总少不了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的身影,汇聚着行业协会的心血和努力。


从林业企业单打独斗、各自为战到组织引领企业、产业集群“抱团”发展,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以其行业协会的责任与担当助力林业企业乃至整个产业实现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跨越。


针对企业竞争力不足,行业协会为企业“量体裁衣”,通过组织“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和“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的评选,从品牌培育、文化建设、技术创新等多个方面为企业引航指路;面对市场“话语权”缺失,行业协会挑起制定并完善行业标准的“大梁”,抢占先机为企业做好“后勤保障”;为避免政府与企业交流不畅,行业协会充当“传声筒”,上传企业诉求,下达政府相关扶持政策,实现了政企“无缝”对接;为更好地回馈社会,行业协会通过发起“中国林业产业诚信联盟”、组建中国森林产品标识机构和森林认证机构等举措,倡导林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把更多更好的森林产品贡献给人民。


行业协会的作用是显著的,影响是深远的。在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下,一批叫得响的林业品牌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在行业协会的修订完善下,林业相关产业弥补了缺乏行业标准的空白,产业发展从此更有规矩、有方圆;在行业协会的沟通服务下,政府及时倾听到企业呼声,各项惠企政策紧锣密鼓地出台施行;在行业协会的倡导引领下,林业企业凝心聚力,用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反哺社会,迎接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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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重道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辉煌

(2008-2018)

 

贸易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走出去”的步伐更加有力。


全球最大的战略管理咨询公司——罗兰·贝格国际管理咨询公司的一项调查表明,中国80%的领先企业已有海外经营业务或者正在进行海外投资。在这80%的领先企业中,林业企业占比不少。


2012年9月18日,原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开放性金融支持林业发展合作协议》,拉开了“十二五”期间金融资本扶持林业企业“走出去”的序幕。根据协议,国开行将通过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工业原料林、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等各类基地建设项目,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森林旅游业发展,扶持林产品精深加工,建设国家级林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区和重点林产品流通市场建设等六大领域,重点支持加快实施林业“走出去”战略。


早在201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就先后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至此“一带一路”有了纲领性文件。在许多林业人的眼里,这项大国战略的落子布局充满无限商机和挑战。


“与狼共舞”,有人这样形容参与国际贸易的中国林业企业。的确,面对欧美企业这些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中国林业企业一直处于被动的弱势地位。


对中国林业企业而言,各类贸易壁垒是企业迈不过去的“坎儿”。随着世界各国对环保“门槛”设置的逐年提高,不少企业因为缺乏相关资质而在国际竞争中败下阵来;一些社会责任意识差的企业甚至做出了“出格”的事,对中国林业企业整体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再加上中国林业企业缺乏相应的技术、资金支撑,想要在国际贸易中发声着实不易。因此,重塑中国林业企业国际贸易话语权就显得尤为重要。


“十二五”以来,随着国际贸易的深入,中国林业企业境外林业投资合作模式不断创新,中国林业企业“走出去”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目前,中国境外投资林业的企业达130多家,林业对外投资存量达13亿美元,在俄罗斯、非洲、东南亚、美洲等国家和地区,都能看到中国林业企业从事木材采伐、初加工及木制品、家具制造业的身影。


对中国林业企业来说,“十二五”期间与以往不同,林业企业“走出去”的最大变化在于合作方式的变革。中国林业企业由过去单一的粗加工及采伐向精深加工、物流、贸易一体化转变;由过去企业直接投资购买或租赁森林资源向收购、合资合作、资本运作、战略联盟、股权置换等多种合作方式转变。


2014年11月7日,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国际投资贸易促进会正式成立,从“走出去”“引进来”“话语权”三方面着手,帮助企业“对症下药”,解决“水土不服”的难题。中国林业企业如今已“走出去”,但能否在国际贸易中站稳脚跟,要靠企业自身努力。“走出去”是为了更好地开阔视野,是为了与国际接轨“引进来”,林业企业只有下好“走出去”这盘棋,林业发展的步伐才会更加稳健,国家贸易中才会有更多的“中国声音”。

 

集群

 

在中国林业产业发展壮大的历史进程中,产业集群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产业转型,集群先行。


改革开放以来,依靠低成本、低价格等比较优势,我国林业产业集群在世界产业发展格局中成功实现了由弱到强的历史性飞跃。作为中国首个也是唯一一个木地板之都,南浔的发展似是中国林业产业集群演变的一个缩影。南浔“六大中心”为集群发展重新定位,品牌辐射力由单一领域扩散到全行业。2010年11月,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将第一个没有前缀的地板之都称号授予南浔,“中国木地板之都”的荣誉意味着南浔地板产业集群的辐射力将由实木地板行业扩散到整个木地板行业。


整合资源最重要的是要加大联合重组的步伐。据悉,在南浔集群内部,有科学合理的分工,小企业主抓单一品类品种,做专、做精,龙头企业发挥其资金、技术、人才、品牌等方面的优势,通过“一大带多小”的模式,联合同行业相关企业,加强行业内的资源整合。


近几年,我国林业产业集群如繁星一般遍布全国,为各地林产经济发展打下强心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张建龙曾总结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林业进入了历史上发展最快的时期,在加强生态资源保护的同时,各地积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形成了五大林业产业集群,中东部、两广地区成为人造板生产中心,东北地区成为森林食品和森林药材主产区,东南沿海成为花卉产业和家具制造业主要基地,西北地区成为经济林产品生产基地,西南地区成为森林旅游密集区。


而各省在国家林业行政部门的布局和领导下,均打造了独具特色的产业集群。


比如,黑龙江省共引进林业产业大项目256项,现已初步形成木材加工、家具制造、森林食品、造纸、木质能源、森林湿地旅游等六大产业集群。2014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到1800亿元以上,连续五年保持20%以上快速稳定增长。林业全产业主营业务收入预计突破1500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


比如,河南省大力推进林业结构调整,形成规模种养、就地加工、产销衔接、品牌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林业产业化集群。在黄淮海平原和南阳盆地重点发展林纸、林板、木质家具、林木加工、花卉苗木、果品等产业化集群;在太行山区、伏牛山区重点发展林药、生物质能源、核桃、果品等产业化集群;在大别桐柏山区重点发展林药、生物质能源、油茶、板栗、茶叶等产业化集群。预计到2020年,超百亿元林业产业集群将达15个。


比如,广东省积极采取政策引导、示范引领、龙头带动等多种办法,优化产业结构,做大传统优势产业,促进产业聚集和融合发展。依托资源禀赋,广东省打造精深加工产业集群,积极培育一镇一品,发挥重点产业聚集效应和区域产业竞争优势,带动林业产业集群式发展。目前,广东省林业用地面积1.6亿多亩,有林地近1.5亿亩,森林覆盖率为58.88%,活立木总蓄积量5.66亿立方米。2015年,实现林业产业产值7150亿元,连续第七年稳居全国第一。

 

责任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从邓小平“不改革死路一条”的大声疾呼,到习近平“将改革进行到底”的铮铮誓言,中国在困顿中踏上改革开放之路,又在接续奋斗中让这条伟大的道路不断向前,实现了从“追赶时代”到“引领时代”的伟大跨越。


在这股浪潮中,我国的林业企事业单位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加者,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企业自身除了从事经济活动以实现盈利之外,其承担的社会责任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在促进生态建设方面,林业企事业单位积极回应感召,主动作为。目前,林业企事业单位已经成为造林绿化的主体之一,比如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提出、践行的砍一棵树、种十棵树的承诺,广西丰林集团提出的建设20万亩人工林等等,都在为生态建设做贡献。同时,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也开始注重应用新技术以提高木材利用率,用最少的木材消耗创造最大的价值,生产绿色、环保的产品。


在带动当地农民就业增收方面,林业企事业单位展现出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林业企事业单位通过组织经营林地带动林农致富,百姓生活水平大大提高,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在生产优质产品、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林业企事业单位不断创新思路,更新技术,促进产品服务提升。2008年以后,林业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研发方面下苦工,谋长远,以发展集约经济、保障生态建设为目的不断优化生产流程,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在配套服务上跟随体验经济大潮,更加重视用户感受,“一站式”服务,如整体家居成为发展主流。


社会责任工作是一项持续的工作。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林业企事业单位在社会责任担当方面还属于起步阶段。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要从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进程,着力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等方面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和担当。林业产业相关各社会主体要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的推动下,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管理,积极探索低投入、高产出的绿色发展模式,不断推进诚信体系、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和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树立林产工业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把承担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在组织、制度和管理决策上建立保障体系,在人、财、物方面进行有效配置。

 

扶贫

 

消除贫困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受到广泛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到2020年要全面消除现行标准下的贫困。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精准扶贫思想指导下,我国贫困人口每年减少1400万,取得辉煌成就。结合当前贫困发生现状,聚焦贫困人口集中的地区,林业产业各类主体凭借自身优势,通过实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选聘生态护林员、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和林下经济、开发森林旅游、加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交流等方式,实现了生态环境恶劣地区贫困人口增收致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巨大能量。


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提出“五个一批”扶贫开发战略,明确“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工作思路,要求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2016年6月,原国家林业局印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通知》(林规发〔2016〕78 号),进一步对特色产业精准扶贫进行部署。《通知》提出几项思路:大力发展经济林,以适地适树为原则,如重庆发展笋竹、李子,云南发展花卉苗木,山西发展沙棘,大枣、皂荚,四川发展核桃、藤椒,安徽发展石榴、葡萄、黄梨、香椿等,建成多个特色经济林示范项目。同时扶持乡村旅游建设,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将贫困人口向二、三产业转移,实现稳定脱贫响应习近平总书记“要把扶贫开发与富在农家、学在农家、乐在农家、美在农家的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的倡议,截至2015年,全国832个贫困县中,仅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等国家级森林旅游地就达到537处,分布在415个贫困县,约占贫困县总数的50%。


据统计,如今林业收入占到山区贫困人口纯收入的20%左右,重点地区超过50%。原国家林业局对口帮扶的4个贫困县的6.1 万群众稳定脱贫,减贫率达到36%。困难群众兜里有钱了,心里也活泛了,纷纷投入林业领域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旅游开发之中,补充了林业有生力量。


比如,在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惠及全盟26个苏木镇,94个嘎查,5096户牧民,15413人,公益林区农牧民人均直接收益15000元左右。云南省“十三五”期间将依托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投入林业扶持资金476亿元,工程建设补助为农民户均增收一万元以上。


新时代,新征程。


2018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林业局、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进一步行动,共同制定《生态扶贫工作方案》,部署发挥生态保护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力争到2020年,组建1.2万个生态建设扶贫专业合作社,吸纳10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新增生态管护员岗位40万个,通过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带动约1500万贫困人口增收。


目前,我国仍有3000万特殊困难贫困人口,林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主战场,将立足已有成绩,继续发挥优势,锐意进取,合力完成2020年实现现标准下全面脱贫的目标。林业作为脱贫攻坚战的主战场之一,在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和实现未来可持续发展方面都将大有作为。

 

研发

 

2008年后,我国参与国际事务的深度、广度都前所未有。特别是中国高质量的科研产出,对全球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林业建设进入攻坚克难和现代化发展的新阶段。林业科技工作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林业改革发展大局,强化应用,突出成果,在支撑生态建设、引领产业升级、服务民生改善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到2017年,林业共取得重大科技成果4700多项,推广林木新品种500多个、新技术1000余项,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661项,获授权专利3659件,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55%,科技进步贡献率48%,林木良种使用率60.8%。


为推动林业科技创新,原国家林业局强化顶层设计,成立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召开全国林业科技创新大会,出台了《加快科技创新促进现代林业发展意见》《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发布了《林业科学和技术“十二五”发展规划》《林业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林业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等专项文件。同时,实施了京津冀生态率先突破、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一带一路”生态互联互惠等科技创新行动,通过一系列举措,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服务林业现代化。


科技创新有效提升了林业生态建设水平,推动了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助推了林业扶贫攻坚,取得了一批丰硕成果:


退化地植被重建等天然林保护与生态恢复技术取得突破,为保护好占我国森林面积70%的天然林提供了技术支撑;


探索总结的低覆盖度治沙造林理论与技术模式,基本解决了干旱半干旱区中幼龄林衰败的问题;


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技术日益成熟,松褐天牛高效引诱剂推广面积达528万亩,防控效果超过95%;


建立的森林资源综合监测技术体系,实现了大范围森林资源信息快速精准监测;

竹缠绕复合管技术在绿色材料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竹基纤维复合材料制造技术使竹材的工业利用率从50%提高到90%以上,产品远销美国、德国等46个国家;


农林剩余物热解气化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套装备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30%,并出口到英国、意大利等10多个国家;


人造板连续平压技术打破国外垄断,装备价格降低60%;


木材改性增强处理技术取得新突破,有效改善了速生低质木材性能,产品附加值提高20%以上,选育出高产抗逆油茶新品种48个,良种示范林亩产茶油超过50公斤,油茶低产林综合改造技术将油茶亩产由5公斤提高到20公斤以上,核桃优质高效栽培技术将核桃亩产由25公斤提高到98公斤;


为促进林区、沙区、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国家林业局大力推进木本粮油树种高产良种选育和丰产经营、林业特色资源高效培育、林下经济动植物规模化种养和加工利用等兴林富民实用技术推广应用,转化应用新技术新成果2200多项……


与此同时,林业科技重大前沿研究也取得新进展。我国林业科研单位先后自主发起并完成毛竹基因组测序,填补了世界竹类植物基因组学研究的空白;揭示了森林调控空气颗粒物的作用和机理,明确了不同尺度植被对PM2.5的定量阻滞作用;攻克了高分遥感数据应用于森林、湿地和荒漠化监测等关键技术;创新了森林生物量测算技术,等等。


此外,林业国际科技合作开展更加频繁有力。我国与全球环境基金建立了“干旱生态系统土地退化防治伙伴关系”,开创的土地退化综合防治新模式,在中亚和非洲等发展中国家推广应用;成立了第一个秘书处设在中国的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竹藤技术委员会;主导制定了细木工板等4项国际标准和山茶等4项国际植物新品种联盟测试指南,实现中国林业国际标准零的突破;面向亚非拉发展中国家组织培训班103期,培训100多个国家的林业技术和管理人员2800多人次。


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国家林业科技创新体系。林业科技研发也必将一往如前,为中国林业独秀世界增添原动力。

 

加工

 

中国在石器时代已以石为刃,刳木为舟,开始了木材加工的历史。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木材加工行业得到统筹发展,在形式、手段、内涵等方面不断改进。及至改革开放后的第四个十年,我国木材加工行业发展速度显著加快,其增长速度大大超过整体制造业的平均水平。据统计,千禧年后我国木材加工行业产值年均增速达到25%,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26%。2010年,木材加工实现工业总产值6744.25亿元,占GDP的比重近2%。


首先,木材加工产品的形式更加丰富。近年来,木材加工产品已从原木的初加工品,如电杆、坑木、枕木等各种锯材,发展到成材的再加工品,如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等,从而使木材工业形成了独立的工业体系。


其次,受国际资本大量流入的推动,中国木材加工行业迅速发展,产能迅速提高。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锯材产量3722.63万立方米;木片、木粒加工产品1873.51万实积立方米;木竹地板产量达到4.79亿平方米;;2010年人造板产量达到15360.83万立方米,其中,胶合板7139.66万立方米,纤维板4354.54万立方米,刨花板产量1264.20万立方米,单板产量为2724万立方米,人造板表面装饰板产量为2.95亿平方米。


最后,我国木材加工产品的几大主要类别,在出口贸易中基本处于增升态势。2008年以来,中国林业产业总值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递增。中国木材工业呈现出投资主体多样、产业规模扩大、产业聚集度提高的良好趋势,已初步实现3个战略性转变:由利用天然林为主向利用人工林为主的转变,由扩大生产规模的单一发展模式向扩大规模与节约使用并举的复合发展模式的转变,由利用一个市场、一种资源向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转变。


如今,木材加工已成为一个稳定的工艺系统,专门化程度不断提高。在新技术革命的影响下,无木芯旋切、无胶胶合、无屑切削,以及木制品工业中应用柔性加工系统等的试验研究,都预示木材加工技术将进一步发生重大的变革。

 

品牌

 

我国几百年历史的老品牌不少,但林业产业中却少见老店身影。中国品牌经济的发展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事情,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企业的品牌意识逐渐增强。而中国林业产业的发展落在其后,比如,家居品牌兴起的年代就被定格在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


纵向来看,改革开放之后的1979 年我国政府开始恢复商标统一注册工作,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正式实施,中国的品牌经济开始启蒙。但在此阶段,中国企业认为品牌只是一种识别商品的标记,对其缺乏足够的认识。此时还未兴起的林业产业也逃不出对品牌认识狭隘的命运,对品牌的理解也是一知半解。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家居业在兴起的同时,品牌经济也进入发展阶段,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指出:“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拳头产品,创出我们中国自己的名牌,否则就要受人欺负。”当时,进入中国的跨国品牌非常之多,它们利用贴牌生产的方式向中国进行品牌输出,并以此获取丰厚利润。与此同时,大批民族品牌在竞争中纷纷败阵。这种反差让企业认识到品牌的真正价值,认识到只有创建名牌才是企业发展壮大的根本出路。2003年至今,是我国品牌经济的提升阶段。这一阶段,人们的消费水平提高,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不断提升,对各类商品品牌的认识也不断加深。比如一批有口皆碑的家居品牌,就是在2003年以后产生的。


横向观之,林业产业的相关品牌分布有着明显的区城性特点。还以家居行业为例,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形成了以广东、浙江、山东、江苏、北京、上海等地为主的省级品牌强势区,以青岛、深圳、苏州、宁波、杭州、绍兴、温州、泉州、佛山等为主的市级品牌强势区和以顺德、江阴、荣成、昆山、吴江等为主的县级品牌强势区。区域性特点的形成原因有很多,比如临海的城市大多在历史上就已成为重要的通商口岸,交通的便利更令其有着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譬如,在广东中山、浙江东阳、福建仙游、广西东兴、云南德宏等地形成的以红木为主的家具产业群。以林产工业为主的家居行业作为消耗材种的传统行业,华东、华南和西南地区的热带季风型气候,并具有海洋性气候特点,全年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适合树木的生长,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足够的原材料。而且不难发现,一个地区的品牌建设力度与其经济发展的快慢成正比。目前,西北成了家居行业发展的软肋。


近些年来,我国林产企业品牌不断壮大,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品牌保护意识薄弱。企业辛辛苦苦创立的品牌经过多年经营后,由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重视力度不足而被假冒、抢注的案例比比皆是。二是重产品销售,轻品牌经营。许多企业热衷于不断开发新产品,却忽略了对品牌方向的决策,缺乏对品牌运作的长远规划。三是品牌价值组合的不完善。在创造价值、传递价值、体验价值这三个品牌价值组合中,企业往往忽视了最具亲和力的体验价值——服务。换言之,真正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创建品牌价值的企业还属凤毛麟角。四是世界级品牌稀缺,我国林业产业品牌为此要更上一层楼。


因此,在品牌发展的过程中,林产企业必须立足我国品牌经济的历史与现实,找准方法将这些问题逐个击破,从小事做起,以树立百年品牌的长远眼光去看待市场和消费者,争取市场、行业、消费者的三重认可。


目前,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和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正在开展一系列举措促进品牌建设,其中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系统工程、中国林业产业创新联盟、中俄木业企业家联盟、林业产业团体标准和我们一直推动的林业产业诚信联盟及社会责任报告等,就是我们打出的品牌建设组合拳。

 

服务

 

2008年以来,行业服务成为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体现和推动因素。其中,各类社会组织颇有作为,功不可没。


这一阶段中,无论是综合性还是专业林业社会组织,无论是地方还是全国性协会,都在规范行业管理、完善产业规划、协调有序竞争、服务林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做出了贡献。


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等一批致力于服务保障林业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组织,均诞生于我国林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关键时期,承载着中国林业企业殷切的期望,承载着产业规范、有序发展的重任。各家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部署,紧紧抓好“服务”这个核心,充分发挥协会服务职能,为从事林业产业的企业和有志于从事林业产业发展的有识之士提供全方面、多层次、优质高效的服务。


特别是2012年以后,以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为首,林业产业服务更加系统化,能够调动、统一林业产业多个子行业,构建产业发展蓝图,已成为国家林业局党组抓产业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


行业组织首先是林业产业信息的提供者。充分发挥行业发展的引导和引领作用,为会员单位提供动态及时的信息服务,实现信息对称此享共赢,是林业行业组织的工作出发点。 2008年开始,林业组织开始在调研咨询,信息统计、网站期刊等媒体建设等方面加强信息资源的汇聚与共享,宣贯解读政府声音,帮助辅导企业行动。


咨询调研是中国林业行业服务的重要内涵。比如,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便会定期结合国家林业行政部门工作重点,围绕林业产业热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开展针对企业的法律、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活动。据了解,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已完成调研项目有:“中国林业海外投资基本情况调研”“2008年度中国人造板产业和市场调研”“2008 年度中国木地板产业和市场调研”“中俄木材投资合作及贸易发展调研”等。


在信息统计方面,协调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林业产业的情况普查,产值统计等工作;着手打造林业产业信息库,与各省区,大中型林业企业建立交流信息,开展合作平台。


在媒体建设方面,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加强林业产业网站建设,增加信息量,突出时效性。利用多媒体平台打出组合拳,全面开展产业政策宣传,为林业企事业单位发展提供引导,并扩大宣传和增强会员单位的质量意识、发展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化产业自律意识。


在企业与政府沟通方面,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协调国家发改委、财务、金融、税收等综合部门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司局,探讨建立由这些部门、协会和重点企业定期对话制度,及时反映企业、会员诉求,进行必要的政策咨询、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探讨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二是建立会员绿色通道,进行高端服务,定期收集企业单位对政府的意见和建议,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及政府机构直接反映情况,并给予及时协调服务。同时,协会也会参与到国家林业局产业政策研究制定中来,参与制定制定修订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等内容,完善产业管理,当好国家林业局政策制定的参谋。


在国际交流合作方面,林业行业服务始终强化引领作用,致力促使中国林业走向更全面更深化的开放。比如,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一直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国际往来,引领林业产业会员企业和品牌走向国际市场。同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产业“外交”工作,充分利用林业产业协会优势,积极建立与非政府组织联系,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此外,不少林业产业相关组织将协调解决国际间的贸易争端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相关工作,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经营秩序,在对外贸易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成为“金牌配角”,肩负重任,致力服务,这便是新时代中国林业行业组织的最佳写照。

 

旅游

 

    森林旅游是人们以森林、湿地、荒漠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外部物质环境为依托,所开展的游览观光、休闲度假、健身养生、文化教育等旅游活动。森林旅游是绿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产业中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


中国拥有极其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加快发展森林旅游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更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和旅游业升级转型的强劲动力,实现兴林富民和兴旅富民的重要途径。从1982年中国建立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湖南省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至今,中国森林旅游不断发展,取得丰厚效益。


特别是2008年以后,中国对外开放力度持续增强,为森林旅游进入到快速发展、全面提升阶段提供了重要机遇。


首先,上层引领大大加强。原国家林业局强化与国家旅游局战略合作,先后签署了多项森林旅游战略合作协议,成立了全国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召开全国森林旅游工作会议,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森林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共同把发展森林旅游上升为国家战略,并启动《全国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和森林旅游示范区标准的制订工作。在海南的森林旅游工作会议上,原国家林业局更明确提出未来的工作方向: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品牌引导、做强市场、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等措施,推进森林旅游的健康持续发展。力争到2015年,年森林旅游人数达到8.7亿人次,社会综合产值达到5000亿元;到2020年,形成以森林公园为主,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为辅的森林旅游发展格局,年森林旅游人数达到14亿人次,社会综合产值达到8000亿元。


随着政策的铺开,森林旅游试点工作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2011年,海南省、重庆市武隆县、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姜堰溱湖国家湿地公园和福建省浦城县富岭镇双同村等设立10个“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区”试点单位,力图通过森林旅游示范区的创建,树一方形象,创一方品牌,为全国森林旅游业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有关合作也不断达成。仍是2011年,原国家林业局与海南省政府在海口市签署《关于加快推进海南森林生态旅游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海南森林生态旅游建设。海南“中国森林旅游实验示范区”的正式诞生,为中央与地方、各地之间的森林旅游资源协调共享提供了重要借鉴。此外,江西省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与中国旅行社总社江西有限公司、南昌赣鄱园林景观设计公司签订《关于推动江西森林旅游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开启森林旅游政企合作的先河……


总之,在上述努力之下,我国森林旅游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市场不断开拓,行业管理不断加强,社会经济效益也不断攀升。未来,随着机构改革的步伐,我国森林旅游还将持续扩充内涵,将森林、公园、草原三者纳入开发范畴,以森林康养、生态小镇等多元形式,向全世界展现中国森林旅游业的蓬勃活力和绝对优势。

 

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绿色发展”,成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强有力抓手。林业兼具生态、经济、社会等多种功能,肩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生产生态产品、保障林产品供给等多重任务,在推进绿色发展中具有天然优势和不可取代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更加重视林业建设。在2009年召开的中央林业工作会上,就强调发展林业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同年9月22日,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开幕式上庄严承诺,提出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森林方案,即在2005年基础上,到2020年森林面积将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林业“双增”)。


“十二五”以来,全国林业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保护和修复“三个系统”“一个多样性”,紧紧围绕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紧紧围绕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的迫切期待,忠实履行林业承担绿色发展的历史重任,为我国绿色发展、低碳节能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继而,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新的形势任务,林业肩负的任务更重,使命更光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国家、民族最大的生存资本,是人类生存的根基,关系生存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生态安全、物种安全、气候安全和国家外交大局。强调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


2018年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指出,发展林业产业,关键要走绿色发展之路。如今,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绿色资源,已经成为各地发展的基础和优势。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完成造林1亿亩以上,扩大湿地保护和恢复范围。携手行动,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


在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引领和实践推动下,林业产业正在主动适应新常态、开辟新业态,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绿色食品、森林休闲旅游、健康保健等林业产业,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林业发展活力,为国家创造和积累生态资本和绿色财富,促进绿色富国、绿色惠民。


把“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成为中国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理想和道路。

 

 

后记:


   从林习尚  承载未来

        ——中国林业产业发展40年

 

有人诗云:“改革开放四十年,祖国昌盛喜连连。如今迈进新时代,经济发展继向前。”


改革开放的浩荡浪潮,让华夏神州在“历史的一瞬”翻天覆地。沧海桑田,让中国融入广阔世界,让世界发现新的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林业产业也走过了不同寻常的发展道路。四十年来,我国林业产业建设的内涵不断丰富,形式不断变化,功能不断拓展,效用不断延伸。党中央始终将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在世界上创造了森林资源增长最快的光辉业绩,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林业沿着现代林业发展道路负重前行。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宽阔的历史眼光和理论视野,结合国情、林情和林业建设的实际,对林业发展道路进行把握和分析。“穷山必有恶水,山清才能水秀;治水必须治山,治山必先兴林”。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共识,国土绿化和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塞罕坝用两代人的青春和汗水见证了人类历史上这一伟大奇迹的诞生。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几代人的艰辛努力,我国林业实现了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双增长,林业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振兴作出了巨大贡献。跨入21世纪,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关爱森林、低碳生活的行为养成,守护绿水青山、打造金山银山的转型实践。我们以辉煌的成就和生动的实践,印证改革开放是繁荣林业、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倡导生态文明是当今世界最具理想性的话题。生态文明的追求是人类自觉规避生存危机,选择合理发展途径,在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界定中寻求自我拯救的理性进步。这对于特定发展阶段的中国更具有特殊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充分肯定“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的同时,指出“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进入生态文明新时代,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更加明确和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积极应对包括“自然界出现的困难和挑战”在内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丽中国梦。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新,为生态文明改造和提升工业文明、实现生态文明转型、迈向生态文明新时代提供了价值理论基础。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当以生态文明为标志的人类文明新形态成为大势所趋时,绿色发展便成为当今产业变革的方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推动产业变革,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生态、产业、文化三大体系同步建设,相互促进,和谐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数千年来,我国古人一直看重环境保护。据先秦古籍记载,早在夏朝便有这样的规定:“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略,以成鱼鳌之长。”其大概意思是春天不能砍树,夏天不能乱捕鱼,这即所谓的“禹禁”。


夕与今,国与家,变与革,这些共同的记忆符号,让时代篇章与变迁图谱变得更加生动。沿着历史发展的脉络溯源追流,就能梳理当代中国改革开放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前进逻辑。这是中华文明传承发展的逻辑,“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变者,天道也”,为行大道、开太平,一代接续一代上下求索、革故鼎新,使中华文明绵延不绝。新时代的改革开放,必将为当代中国发展塑造新格局,开辟新境界,共创新未来。

 

编辑 2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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